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下称“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暂行规定出炉
11月4日,证监会表示,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正式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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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金行业未来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行动纲领,共七章35条的《规定》,明确了哪些制度安排?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哪些基金产品?对A股市场又将带来什么影响?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9方面要点。
要点一: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
《规定》表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根据有关规定,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基金产品。
其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相关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应当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落实资产安全性、运作稳健性、投资长期性、服务便利性等基本要求,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确保业务规范、安全、可持续发展。
要点二: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
《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专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完善组织架构和系统建设,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强化投资、研究、销售、风险管理、投资者教育、客户服务等能力建设。
在考核方面,《规定》指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
“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同时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规定》要求。
要点三: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申购赎回方面,《规定》表示,除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同时,《规定》指出,个人养老金资金和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等机构的自有资产。
“非因投资人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规定》进一步指出。
要点四:可投两类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的规模需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上一季度末不低于2亿元
对于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规定》明确,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产品类型包括两方面。
一是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二是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证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
要点五: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需满足四大条件,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
《规定》表示,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每季度通过证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主要根据四个条件确定。
具体而言,一是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具备较强的公募基金销售能力;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不低于50亿元。
二是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具备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因相近业务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没有因相近业务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或者因相近业务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不存在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三是与基金行业平台完成联网测试。四是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点六:基金管理人可对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的设计,做出一定程度的个性化安排
《规定》指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养老投资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在做好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设计做出三方面安排。
具体而言,一是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积累期长期投资,将分红方式设置为红利再投资。
二是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
三是在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的其他安排。
要点七:投资人需确认六方面信息,包括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规定》明确,投资人在首次投资个人养老金基金前,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人充分解释说明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并需要向投资人特别提示六大信息,由投资人确认。
具体而言,一是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将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二是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三是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等情况。四是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五是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额度上限及相关税收政策。六是其他重要信息。
要点八: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需介绍产品不保证本金、不保证收益、追求长期收益等风险收益特征
《规定》同时要求,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宣传推介活动,应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履行三方面职责。
具体而言,一是全面介绍产品不保证本金、不保证收益、追求长期收益等风险收益特征。
二是清晰揭示产品的封闭期或者持有期、权益资产等高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费用项目和费率水平等信息。
三是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个人养老金基金按照风险收益特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根据投资人年龄、退休日期、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不得向投资人主动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不得承诺或者宣传产品保本保收益,不得宣传产品预期收益率。
要点九:进一步引导长期资金入市,有望每年为资本市场带来千亿级长期资金
对于《规定》的出台,嘉实基金认为,个人养老金具有长期性,因此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落地,对进一步引导长期资金入市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其中,《规定》指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养老投资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在做好充分信息披露的情况下,对个人养老金基金的赎回机制、基金转换等方面做出特别安排,这些都对引导养老金投资的长期性、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嘉实基金表示。
汇添富基金指出,个人养老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设置每人每年1.2万元的年度缴款额度上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个税改革后我国个税缴纳人数超过6500万人,据此测算,有望每年为资本市场带来千亿级长期资金。”汇添富基金称。
南方基金认为,随着个人养老金作为长期配置型资金,源源不断、稳步有序的入市,将有助于抑制权益市场的波动,并实现资本市场的长牛慢牛。
近年来,各家基金公司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事业建设。据了解,易方达等基金公司正在开展系统对接及测试工作,未来将为投资者提供个人养老金基金信息查询、基金申赎、养老金资金账户在线开户等服务。
易方达基金养老FOF基金经理汪玲表示,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利于帮助老百姓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长期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各类养老金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养老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