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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根据厦门云暄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暄五期”)与李晨光(身份证号:110105********1158)2022年11月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云暄五期将其对黄家辉(身份证号:413022********2619)享有的编号为豫中信字(2018)第135-1-BJ37号《抵押保证借款合同》以及编号为(2021)京0105民初5182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权益已依法转让给李晨光,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及相应的担保权利。
李晨光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晨光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以及《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人:李晨光
联系电话:13051106868
转让方:厦门云暄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李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