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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汇丰晋信基金发布关于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提前结束募集期的公告,内容显示,该基金已于2022年12月12日开始募集。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文件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决定除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外的部分销售机构(详见适用的销售机构)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3月10日提前至2022年12月15日,即本基金2022年12月15日当日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2022年12月16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请。适用的销售机构具体如下: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募书显示,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积极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十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同业存款利率*10%。(来源:界面AI)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