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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12月16日公告,根据中交地产舟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各股东方股东协商对舟山公司按比例减资3亿元,减资完成后,舟山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亿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将收回投资款1.52亿元。由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减资有利于各股东方实现资源优化集中管理;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减资,减资行为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我司对舟山公司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舟山公司项目开发接近尾声,本次减资不会对舟山公司和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