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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名润)要判定一套住房是否为普通住房,可否享受优惠政策,受到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等标准的影响。记者昨日从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获悉,顺德区2023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23018.73元/平方米,低于这一标准可享受优惠政策。记者查询获悉,相比2022年下半年的普通住房成交价标准(23028.42元/平方米),新标准降低9.69元/平方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顺德区人民政府审定的2022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制定2023年上半年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顺德区2023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3018.73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