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文转自:海西晨报
相关新闻
最高奖励可达300万元
市商务局出台《2023年一季度稳定商务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晨报讯(记者 杨清白 通讯员 林文坚)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出台《2023年一季度稳定商务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推出多项着眼于促进消费恢复的资金政策,包括2023年第一季度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排名前三,且社零增幅达到全市平均增幅的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及100万元奖励,以鼓励各区提高消费贡献。
对2023年第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量达1亿元以上(汽车、成品油企业零售额增量达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全市平均增幅的商贸企业,在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奖励,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该政策预算规模1200万元,超出预算统一按比例调整后兑现。
对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餐饮企业,在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奖励,具体标准为:对2022年营业额达1亿元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额正增长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叠加奖励1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目标增幅或新纳统无基数且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其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额的1%给予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