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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为百姓把好“买房钱”
我市累计开设607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本报讯(记者梁智玲)累计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73家、监管楼房716栋,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607个、监管金额206.66亿元,监管总面积662万平方米,商品房资金监管工作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近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传出的这一好消息,令人振奋。
为有效防控社会风险,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开发企业擅自挪用预售资金造成烂尾楼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有序稳定发展,市住房保障中心不断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把保障资金供应、服务企业发展作为监管重点工作来抓。
在工作中,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买受人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直接交存监管账户,按揭贷款由贷款发放银行直接发放至监管账户,严禁企业先收存挪用再转入监管账户。二是以工程款最优先保证支付为前提,要求监管银行为开发企业开设安全账户,确保监管项目资金安全,起到“防火墙”的作用。三是不可预见费和工程支付保证金随工程进度实时调整;鼓励以楼栋为单位,监管银行将本行收取的开发项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保证金动态调整,纳入监管账户合并动态管理,监管账户备用支付保证金视同为按揭贷款保证金。四是在确保“风险可控、政策合规”的前提下,突破审批次数和额度限制,创新实施“三不限”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机制,不限时、不限次、不限额(随时为企业办理资金审批,打破企业用款次数限制和审批额度限制)为企业办理预售资金使用审批,有效提高了监管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了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