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文转自:南宁晚报
即日起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南宁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下调为3.7%本报讯(记者凌剑伊)1月3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信息称,为支持首套住房购房需求,即日起,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后利率下限为LPR减60个基点。按照现行LPR,南宁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7%。
据了解,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据悉,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动态调整,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精神,为支持首套住房购房需求,即日起,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后利率下限为LPR减60个基点。按照现行LPR,南宁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