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4月10日前 可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 本报讯(记者 李晓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相关文件通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近日开始复核,我市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申报。
申报企业要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其中专业化方面,要求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精细化方面,要求申报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特色化方面,要求申报企业的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创新方面,申报企业要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其中,一般性条件要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近 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同时,在科研机构设立及知识产权方面,也要满足相关要求。
创新直通条件,要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