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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政协报
袁小彬委员:
住宅商品房 还得“长长个儿”
当前,社会大众对房屋的需求逐步从“获得感”向“舒适感”转变。但我国住宅层高设计标准偏低,写字楼设计标准也停留在国民经济发展初期水平,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如不及早调整住宅和写字楼层高标准,再过二三十年,现有建筑难以满足日益提升的舒适居住要求,也有可能成为另一种资源浪费。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认为,推行更科学的层高标准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米,此高度房屋装修后1.7米以上人士举手即可碰到吊灯等装饰物,影响了居住体验和幸福感。袁小彬说,近年来,部分沿海地区已将住宅层高标准提高到3.0米以上,住建部2022年3月公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但该规范至今尚未落地。
为此,袁小彬建议尽快推动住建部新版《住宅项目规范》实质落地,将住宅商品房(保障房除外)的建筑层高提高到3.0米以上,写字楼层高标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0.3米至0.5米。